在源程序中,一旦定义了某宏,那么,在该程序的任何位置都可直接引用该宏,而不必重复编写相应的程序段。引用宏的一般格式如下:
宏名 [实参1, 实参2, ……]
其中:实参的位置要与形参的位置要对应,但实参的个数可以与形参的个数不相等。
例如:假设已有字变量w1和w2,并且也有例9.2中的宏MADDM,那么,如果要把w2的内容加到w1中的话,就可以在源程序的代码段中按下列方式来引用该宏(点击它,可显示宏展开后的形式):MADDM w1, w2 1 MOV AX, w2
1 ADD w1, AX
注意:以上的宏展开形式可以在LST文件中看到,宏展开所得到的语句前面有一个数字(如:1),它表示宏展开的层次。
如果在源程序中按下列方式来引用了宏MADDM,那么,在宏展开时就会得到下列语句:MADDM w1 1 MOV AX, ;显然,指令“MOV AX”是一条非法指令,汇编程序将会指出该错误。
1 ADD w1, AX
9.1.3宏的参数传递方式在引用宏时,参数是通过“实参”替换“形参”的方式来实现传递的。参数的形式灵活多样,参数可以是常数、寄存器、存储单元和表达式,还可以是指令的操作码。
例9.3 定义二个字存储变量相加和相减的宏。
下面是引用宏MOPM的二个例子,它们在宏展开时将会得到下列语句:MOPM SUB, w1, w2 1 MOV AX, w2
1 SUB w1, AX …
MOPM ADD, w1, w2 1 MOV AX, w2
1 ADD w1, A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