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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吧收银员勾结黑客诱盗取营业款被判刑8个月

楼主#
更多 发布于:2013-06-20 13:08
 90后的安某中专毕业后,到焦作市一家网吧当收银员,与该网吧另外两名收银员张某、程某轮流上班,每人都是上一天休息两天。2012年11月底,该网吧更换了收银系统,为了便于操作收银系统,平时勤于工作的安某就上网查了一下该收银系统,谁知上网一查,竟发现网上曝出该收银系统有漏洞,并且下面还有一个网名叫“飞客在线”的人在跟帖。好奇的安某就马上也跟了一个帖子。看到安某的帖子,“飞客在线”马上邀请安某加入他的qq。安某加“飞客在线”为好友后,与其在QQ上聊天。

  在聊天中,“飞客在线”知道了安某是网吧的收银员,就鼓动安某篡改收银数据,共同非法侵占该网吧的营业款。

  在“飞客在线”的一再诱导下,安某终于接受了他的建议,将“飞客在线”从QQ上传来的一个软件打开。“飞客在线”在安某快下班时,远程修改该网吧的收银系统,更改营业额数目,然后安某就拿走多出收银系统的营业款,抽出其中一部分钱打到“飞客在线”固定的账户上。

  后来,该网吧老板梁某发现,每到安某上班时,营业额总比另外两个收银员在时少几百元或上千元钱,但从收银系统上看并没有查出修改营业额的数据。为了找出原因,梁某就调取了该网吧的监控录像,发现安某每到快下班时就从收银箱中拿钱的图像。为了证实其猜疑,梁某找到出售该收银系统的公司询问原因。该公司计算机人员经检测,发现该网吧收银系统每到安某上班时,就有人远程修改收银系统。于是,网吧老板梁某马上报警。

  经查,自2012年12月1日至2月19日,安某共将该网吧营业额25847.5元非法占为己有。案发后,安某将赃款全部退还。

  在黑客的鼓动下,一90后网吧收银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给黑客提供方便,使其远程修改收银系统,非法侵占网吧营业额2.5万余元。案发后,他不仅须退还全部非法获利,还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
  结果

  法院认为,被告人安某身为网吧工作人员,利用其收取经营款的职务便利,采用篡改收银数据的方式,将单位营业额25847.50元非法占为已有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。被告人安某的家属在案发后,将全部赃款退还被害单位,挽回了其全部经济损失,可以酌情从轻处罚。被告人安某自愿认罪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日前,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犯职务侵占罪,判处被告人安某有期徒刑8个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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