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淘宝卖家若不履行“新消法” 商品将遭下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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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电商]
淘宝卖家若不履行“新消法” 商品将遭下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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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2014-01-22 11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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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3·15”日渐临近,新修订的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(以下简称“新消法”)也即将实施,在B2C电商企业提前试行“新消法”后,作为C2C平台的
淘宝
网 也开始落地“新消法”内容。北京商报记者昨日获悉,淘宝网将在1月底前对目前尚未签署《消费者保障服务》(以下简称“消保”)的商家进行分批通知,接到通 知后仍未签署“消保”的卖家,商品将被强制下架。
在3月15日“新消法”正式生效之前,淘宝网将会于1月底对至今仍未签署消保协议的卖家进行分批通知, 通知后72小时内仍未签约的卖家将会被执行全店商品下架处理。
淘宝网方面表示,尽管平台已于2011年开始执行全网消费者保护服务,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,仍有极少部分卖家尚未签署消保协议。但具体卖家数量淘宝网方面表示不便透露。
在卖家看来,这是淘宝网作为电商交易平台,对即将实施的“新消法”做出的实质性应对措施。淘宝方面表示,“新消法”强调了卖家经营信息须真实有效完整,为避免“新消法”上线后可能产生的交易纠纷,保护买家的合法交易保障,因此希望在春节前通知卖家,必须签署消保协议。
记者从淘宝官网了解到,
消保协议中要求卖家提供商品完整信息,并对描述的商品信息负有举证责任。上个月,淘宝已将“七日无理由退换货”升级为退货承诺,卖家可对店铺内不同商品设置不同的服务条件,最长退货换保障时效可达15天。
然而在淘宝网为“新消法”的到来而频频升级卖家服务政策的同时,有小卖家表示,如果遇到过分维权的消费者,卖家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将受影响。
参与“新消法”修订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告诉北京商报记者,淘宝网升级卖家服务政策是尊重新消法的表现,卖家签署协议后应按照协议条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买卖,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。
图片:642110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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